巴西是我国第九大贸易伙伴和在拉美地区最大贸易伙伴,我国则是巴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出口对象国和进口来源国。为促进本国工业的现代化,开发国土自然资源,解决国内的就业问题,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巴西政府积极鼓励外国企业到巴西进行投资。并出台以下鼓励措施:
第一,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
第二,进一步开放市场,允许外资进入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开采等垄断领域,以及参与新闻媒体、海关保税仓库、近海航运、高速公路等领域的融资和服务;
第三,外资企业在巴西境内生产的产品,如向第三国出口,可向巴政府申请出口信贷和保险。如产品增值到一定幅度,可获原产地证,这样,出口时就可享受巴西与其它国家间的贸易优惠待遇;
第四,为吸引外国投资,增加就业机会,中央政府可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优惠视外国投资对巴西贡献而异。此外,巴西各州、市均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
第五,为鼓励开发巴西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巴西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外国投资(必须是合资形式,而且巴西方面投资要占大股)实行免征10年企业所得税,从第11年起的5年内减征50%;免征或减征进口税及工业制成品税;免征或减征商品流通服务税等地方税;
第六,为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巴西与2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包括中国。
从上述鼓励政策可以看出,巴西对于外资进入的优惠力度是很高的,从而也为外资的进入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更多的便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巴西的税收种类多,法令、法规繁多、复杂,且经常会颁布一些临时措施,政府办事效率低等不利因素会造成其国家风险指数的提高以及投资风险的加大。